医用耗材涨价,被叫停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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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用耗材涨价,被叫停!

    卫计委发通知,严禁厂商调高医用耗材价格。

    医用耗材限价集采,杀伤力巨大。一些厂商不堪降价压力,也是频频出招应对。

    最常见的就是不如实申报最低参考价,针对这一行为,全国多个省份也相继开出罚单,将一些企业的产品踢出挂网采购名单,或是惩罚性降价采购。

    而最新,又有与耗材限价集采相关的行为,被公开叫停了。

    厂商限价产品涨价,不行!

    日前,山西省卫计委发布通知,要求进一步做好做好血管介入等三类高值耗材限价采购工作。

    通知称,山西省对血管介入、骨科关节、口腔三类高值医用耗材共计2899个产品实行限价采购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,部分医疗机构采购价已低于限价的产品,出现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借机涨价现象。

    针对这一涨价行为,山西省卫计委在通知中明确说“NO”:

    “全省实行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价格九段格动态引导以来,部分医疗机构的部分产品采购价已低于限价,对这部分产品,严禁借机调高采购价格。”

    也即,山西省的高值耗材限价采购,参照系除了外省最低中标价,实际上还有本省医疗机构的原采购价格。新采购价格也是不能高于原采购价格的。厂商想要片面只看限价“借机涨价”,那是不行。


   医疗机构议价降价不力,也不行!

    同样被山西省卫计委叫停的,还有医疗机构的不认真议价行为。

    山西省三类高值耗材限价采购的实施过程中,部分医疗机构被发现:对未列入此轮限价产品目录的同类产品,未按文件要求参照限价产品降幅议价。

    对此,通知明确,没入限价目录的耗材,也要严格依据同类产品降幅进行议价,且降价比例应不低于限价产品。


    厂商不配合降价,将入黑名单

    本来嘛,高值耗材集中采购的目的就是为了降价,一降再降,直至“水分”都被挤出去为止。能被允许的只有降价、降够价,怎会有涨价行为呢?厂商还是莫存侥幸,一个不慎,还会为自家招来祸患。

    山西省卫计委在通知中就要求,对不执行限价采购政策、不配合议价的厂商,医疗机构要及时上报省卫计委药政处,做为下一步开展集中招标评标时的不良记录。

    这就是要入“黑名单”,并实施惩罚性措施的意思了。


    降价过狠厂商难承受?最低先降20%

    此外,山西省三类高值耗材限价采购中还发现:部分产品降幅过大,生产厂家和经销商难以接受,产品不能保障供应。

    针对此现象,山西省卫计委在通知中明确,各医疗机构可对降幅较大、影响供应的产品采取逐步降价的措施,首次降价幅度不得低于此轮限价的最低平均降幅(20%)。   

    看起来,这一轮只要降够20%就行了。但是,还有个潜台词——逐步到位,最终还是要一降到底的。不管怎样,厂商赢得了一定的缓冲期。


    延伸阅读:

    重磅!9部委专项整治医用耗材,涉及所有械企业、医院!

    日前,国家9部委联合下发了一个文件,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专项针对医用耗材的联合整治行动。


    专项活动范围为全国医用耗材生产、流通企业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。


    时间则要从今年7月一直持续到12月31日,为期半年。活动分自查自纠、监督检查、总结交流3个阶段。


    以下为《方案》中划定的重点整治内容:


    查生产违规,7类产品重点整治


    此次专项活动将检查生产企业的违规生产行为。


    其中,重点整治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具、一次性使用导尿管(包)、血管/非血管介入类、起搏器类、骨科植入类、口腔科材料、吻合器等产品。


    查发票违法,过票、走票、倒票都要查


    《方案》要求,查处非法使用发票、过票、走票、倒票等问题,加强对发票违法问题的案件移送和联合查处工作,深入挖掘发票违法行为背后影藏的不正之风问题。


    在去年的山东疫苗大案、及今年的“两票制”加速落地之后,在药品领域,查发票已然成为各地检查的“标准动作”。针对耗材领域的专项查发票,并且是全国统一动作,此次活动也开了先河。


    查高值耗材违规采购行为


    《方案》要求,全面落实《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(试行)》,普遍开展以政府为主导、以省(区、市)为单位的网上高值耗材集采工作。核查各省(区、市)耗材集采流程建设、制度建设和有关配套建设,加大对相关机构未按高值耗材集中采购行为的处罚力度。


    查耗材价格违法行为


    《方案》要求,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,严肃查处超过规定范围使用耗材多收费、多计或变相多计耗材多收费、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患者使用耗材数量多收费等违法行为。


     价格监管的重点是高值医用耗材,特别是植介入类耗材。


     查过度检查、治疗和回扣等行为


    《方案》要求,加大对医务人员过度检查、过度治疗和违反“九不准”规定等行为的查处力度,对问题严重的医疗机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。


     注意,在“九不准”中,包括不准收受回扣、不准商业统方、不准开单提成、不准接受企业变相捐赠等。


    查耗材捆绑设备销售


    《方案》要求,加强对医疗机构耗材与配套使用设备采购行为的监督检查。严肃查处假借租赁、捐赠、投放设备等形式,捆绑耗材和设备销售等涉嫌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。


     医用耗材价格、耗占比等大公开


     《方案》要求,推动医用耗材信息公开。主要耗材的价格、总体用量、各科耗占比纳入院务公开范围,医疗机构向患者也要提供所使用耗材的名称、品规、价格等详细信息。


     此外,有条件的省份,应当将耗材集中采购价格等内容公开,接受外界监督。

    医用耗材质量大监管


    《方案》要求,强化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的监管,规范医用耗材通用名管理,对耗材使用量动态监测,开展耗材质量评价。


    滥用耗材的医生,将被约谈


    《方案》要求,探索建立医用耗材长效监管机制。其中包括,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用耗材的内部管理,重点监控高值耗材使用情况,对耗材使用超过同学科平均水平的医生,进行病例的追溯再评价,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约谈。


    此外,要严格临时采购医用耗材的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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